注册

地方标准《大兴安岭地区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指南与技术办法》由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大兴安岭地区

主要起草单位 东北林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 黄颖利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327/T 049-2022
发布日期
2022-09-14
实施日期
2022-09-18
中国标准分类号
Z04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20.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20 环境保护
13.020.10 环境管理
归口单位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管部门
大兴安岭地区
行业分类
农、林、牧、渔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956-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辖区内开展生态产品总值(GEP)核算工作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颖利

相近标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