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由山西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忻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晋中市消防救援支队 、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 。
主要起草人 朱江 、张建莹 、张志强 、马文丽 、毛丽娜 、牛旭琼 、李士戎 、刘毅敏 、常国琦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220 消防 |
13.220.20 防火 |
备案号:91193-2022。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要求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山西省内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 单位自行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修期内的建筑消防设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维护保养的,保养要求及方法、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特殊场所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其行业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