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由四川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眉山市民政局 、眉山市社会福利院 。
主要起草人 朱海波 、吕真武 、刘柱能 、李洪波 、郑丹 、王晓兰 、池洁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90941-2022。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医养融合模式、选择合作医疗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管理要求、医疗保健服务内容、其他养老服务内容、服务实施流程、服务评估和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养老机构的医养融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