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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技术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宝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龙岗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南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 黄先青周伟王雪毓丘海丽钟小欢田亚锋于碧鲲林艳发赖洪飘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241-2022
发布日期
2022-07-01
实施日期
2022-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C52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91444-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监测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放射性因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督监测。

起草单位

起草人

黄先青
周伟
钟小欢
田亚锋
赖洪飘
王雪毓
丘海丽
于碧鲲
林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