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61部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解除隔离后社区管控》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杨丹丹 、卢静 、韩磊 、周琅 、赵圆 、孙传武 、祁耀 、许祝平 、张正东 、朱宝立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9042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