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图书馆管理服务规范》由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张宏阳、陈猛、张帆、符湘林、来其发、赵全宜、郝玉、张可睿、刘阳、汪菲、朱冰清、胡晶晶。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许昌市图书馆 、上海格物文化发展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张宏阳 、岳希忠 、陈猛 、张帆 、符湘林 、来其发 、赵全宜 、郝玉 、张可睿 、刘阳 、汪菲 、朱冰清 、胡晶晶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备案号:89907-2022。
本文件适用于许昌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管理。 许昌市、县两级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等群众文化服务机构及社会力量建设的图书馆(室)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