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类》由山西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中心 、山西清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段军 、杨文静 、吴俊松 、吴玉生 、李英 、张新华 、闫琴 、李晓渊 、李乔莎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30 环境影响评定 |
备案号:89692-2022。
本文件规定了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工作程序、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矿山开采、交通运输、天然气开采、水利水电等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其他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