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稻渔综合种养药物安全使用规范》由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农业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耿毅 、欧阳萍 、陈德芳 、黄小丽 、李成伟 、陈梦竹 、白璐 、周剑 。
| 65 农业 |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89656-2022。
本文件规定了稻渔综合种养过程中药物来源、使用要求、使用原则、给药方案的制订、给药方法、用药记录、治疗效果观察、休药期、安全间隔期和推荐使用的药物种类。 本标准适用于稻渔综合种养模式下水稻与养殖动物疾病防控中药物的有效、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