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第3部分: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由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连云港市。
主要起草单位 连云港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涉外联防联控指挥部市场与物流防控组 、连云港市标准化研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潘晓盼 、陈群 、高娟 、冯浩 、李琦 、顾绍珏 、常亮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92716-2022。
适用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范围内进口冷链(冷冻)食品集中监管仓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