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计算机辅助人工处方审核标准化工作规范》由江苏省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鼓楼医院 。
主要起草人 彭婕 、葛卫红 、张海霞 、吴晓燕 、盛香玲 。
备案号:89475-2022。
本文件规定了计算机辅助人工处方审核规则的制定、维护,以及审核工作要求、质量控制、信息安 全与应急预案等。 本文件适用于已开展或拟开展计算机辅助人工处方审核的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