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隧道薄壁钢管初期支护施工技术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孙杰 。
备案号:89152-202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采用薄壁钢管混凝土作为初期支护的隧道构造设计、构建制作、施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