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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干混砂浆应用技术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7/T 5066-2016
发布日期
2016-09-01
实施日期
2016-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Q10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0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00 建筑材料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归口单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主管部门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建筑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9095-2022。

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由专业生产厂生产的,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砌筑、抹灰、地面(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它特种用途的干混砂浆的生产、产品验收、施工质量控制和工程质量验收。

起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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