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文件资料管理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陈 、文 。
备案号:89040-2022。
本规程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凡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检测、试验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