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环境质量验收规程》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装饰装修发展中心 、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高枫 、张庆松 、曹宁 、范文 、贾祥焱 、王园园 、黄海 、李文 、李煜 、张亚玲 、毛鹏 、王晟 、马云飞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40 空气质量 |
13.040.01 空气质量综合 |
备案号:87719-202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的环境质量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有特殊净化卫生要求的室内装修工程及民用建筑室内装修工程交付使用后,非建筑装修产生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