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要求》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自贡灯彩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川灯彩教育管理有限公司 、自贡海天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自贡亘古龙腾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智拓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黄建兵 、黄德春 、周宪 、徐昌权 、陈家鸣 、刘云 、喻声梅 、聂斌 。
29 电气工程 |
29.140 电灯及有关装置 |
备案号:87659-2022。
本文件规定了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行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彩灯设计、彩灯制作、彩灯布展、彩灯守展、彩灯撤展、工作行为可追溯控制。 本文件适用于彩灯(自贡)制作及展览展示工作的生产企业、展览展示单位与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