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技术规范 第17部分:核酸检测用假病毒阳性质控品》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计量监督检测院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林婧 、朱立国 、林学勇 、胡宁 、胡啟龙 、王尚君 、范宇宸 、朱文 、张雨晨 、洪捷 、谈忠鸣 、夏瑜 、樊欢 、邓斐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7324-2022。
本文件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用假病毒类弱阳性质控品的技术要求以及评价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