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9部分:流行病学调查》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无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盐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戴启刚 、胡建利 、许可 、黄昊頔 、徐佳南 、王福如 、钱程 、施超 、李长城 、朱凤才 、陆伟 、武鸣 、朱宝立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7317-2022。
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流行病学调查职责的县区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在江苏省境内发现的输入性和本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