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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南京微源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季英凯刘晓强汤婧陈旭张力成朱立国张楠刘潇王路露冯仰鑫石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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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45-2021
发布日期
2021-12-09
实施日期
2022-01-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87313-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改造、应用和管理。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季英凯
刘晓强
张力成
朱立国
王路露
冯仰鑫
汤婧
陈旭
张楠
刘潇
石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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