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5部分:核酸检测信息系统》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南京微源互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季英凯 、刘晓强 、汤婧 、陈旭 、张力成 、朱立国 、张楠 、刘潇 、王路露 、冯仰鑫 、石丽娟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7313-2022。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信息系统的建设、改造、应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