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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2部分:运输机场》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 徐斌熊丽林潘辉吴坚杨波康国栋王冲崔朋伟唐彦钊王志勇唐万琴姜荣明余永平周连丁震徐燕武鸣朱宝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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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32/T 3761.42-2021
发布日期
2021-12-09
实施日期
2022-01-09
中国标准分类号
C 5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归口单位
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卫生和社会工作

备案信息

备案号:87310-202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运输机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的防控;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徐斌
熊丽林
杨波
康国栋
唐彦钊
王志勇
余永平
周连
武鸣
朱宝立
潘辉
吴坚
王冲
崔朋伟
唐万琴
姜荣明
丁震
徐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