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42部分:运输机场》由江苏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 、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泰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徐斌 、熊丽林 、潘辉 、吴坚 、杨波 、康国栋 、王冲 、崔朋伟 、唐彦钊 、王志勇 、唐万琴 、姜荣明 、余永平 、周连 、丁震 、徐燕 、武鸣 、朱宝立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
备案号:87310-2022。
本文件适用于运输机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的防控;其它传染病流行适用时也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