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对文物建筑影响评估技术规范》由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工业大学 、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高新有轨电车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东南大学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南京工大桥隧与轨道交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佘才高 、朱利明 、林劲 、陈志宁 、黎庆 、王霆 、陈宁欣 、张国祥 、张静 、耿天霜 、王宁 、沈山杉 、孟江 、陈彦铭 、张森 、曹双寅 、张春雷 、嵇旭东 、许炳刚 、于海鹏 、苏兴国 。
45 铁路工程 |
45.060 铁路车辆 |
45.060.01 铁路车辆综合 |
备案号:87277-2022。
本文件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市域郊铁路进入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建筑影响评估,包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地下不可移动文物和重要遗址的影响评估方法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