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洗手设施配置指南 第1部分:公共场所》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福田区卫生健康局 。
主要起草人 武南 、马起山 、曾碧静 、陈澄 、杨文君 、秦晓红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86962-2022。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公共洗手设施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