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焊接绝热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由山西省特种设备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技术研究所 、山西兴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费学峰 、闫心宇 、连鸿昌 、赵陆 、张莉 、王嘉祥 、赵广立 、李俊 、王军 、刘洁 、韩丽娟 、杨瑞芳 、杨建璋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备案号:91211-2022。
本文件规定了焊接绝热气瓶充装站(以下简称充装站)的职责和必须具备的安全技术条件。 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介质为液氧、液氮、液氩、液化天然气、二氧化碳等低温液化气体,公称容积为10L~1000L,工作压力为0.2MPa~3.5MPa可重复充装的焊接绝热气瓶(以下简称气瓶)充装站。 本文件不适用于汽车用液化天然气气瓶充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