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运维服务评价规范》由厦门市公安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凯迪空间电子有限公司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厦门市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东方四维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鑫科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市展威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覃智泉 、崔晓琳 、柳少英 、李钊茜 、张茂林 、林三达 、庄毅滨 、郭流流 、陆通 、李童 、夏莉 、翁俊侠 、张彬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80 服务 |
备案号:86577-2022。
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运维服务评价的评价原则、基本要求、评价指标、评价流程、服务评价等级确定和评价结果。本文件适用于运维服务单位、建设/使用单位开展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运维服务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系统运维服务评价工作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