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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再生水利用指南 第4部分:景观环境
地方标准-北京
推荐性
现行
地方标准《再生水利用指南 第4部分:景观环境》由
北京市水务局
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1-12-28
实施
于 2022-04-01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11/T 1767.4-2021
发布日期
2021-12-28
实施日期
2022-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P4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归口单位
北京市水务局
主管部门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8633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