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指引》由福建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州市民政局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福建省社会工作联合会 、福州大学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福建医科大学 、集美大学 、福州市长乐区社会工作者协会 。
主要起草人 高洪霖 、梁静 、徐若兰 、王杰 、叶佳媚 、许丽英 、巨东红 、陈家辉 、霍予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20 社会学、人口统计学 |
备案号:86527-2022。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的基本原则、培育机构、培育流程、培育要求、培育目标和保障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