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美丽农村路建设规范 第2部分:评价要求》由南通市交通运输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宏捷 、羌永芬 、何启军 、钱厚军 、吴冬生 、仇小东 、姚蕾 、任德国 、周儒夏 、何晓丽 、蔡莉莉 、韦武举 、袁勇 、韩超 、徐金玉 、乔歆玮 、段少婵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01 道路工程综合 |
备案号:85948-2021。
本文件规定了美丽农村路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和评价等级。 本文件适用于美丽农村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