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福利机构儿童档案管理规范》由江苏省民政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江苏省民政厅 。
主要起草人 谢君 、金江英 、徐灵 、高菲 、王加倩 、朱炜 、王胜兵 、朱书翠 、梁彦芳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备案号:85732-2021。
本文件适用于民政部门设立的,按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儿童福利院、设有儿童部的社会福利院等福利机构的儿童档案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