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技术规程 第3部分:施工与监理》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省山水生态环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省国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南京大学河海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薛建 、阎长虹 、张发明 、胡海波 、朱晓勇 、胡国长 、杨晓华 、卜永洪 、高骏 、程勇 、高玉良 、王伟 、王竑 、朱斌 、林晨 、晋爱民 、郑晓彦 、郑杰 、陈立敏 、沈文斌 、宋烨 、高雪 、刘自德 、董茂秋 、孙京 、杨玉怀 、黄健秋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85719-2021。
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的施工与监理。地质灾害防治、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绿化种植、山水林田湖草修复等涉及与本文件相关工程施工与监理的,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