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课堂教学行为数据交换规范》由深圳市教育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一起作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武汉天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全景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颂大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紫光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张惠敏 、梁为 、陈浩 、王奕奕 、纪显俐 、戴俊雄 、吴砥 、张学波 、郑勤华 、王龙生 、杨熙 、欧思泱 、王培峰 、陈学艺 、刘青 、余斌 、张露茜 、姜峰 、郑琦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
备案号:86023-2021。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中小学市、区、校三级课堂教学行为信息的数据交换,支撑深圳市实现对教学行为数据的记录、追踪和分析以及开展教学过程性评价,指导差异化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