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医疗保险 医疗服务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管理规范》由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孙华 、陈艳 、颜素红 、蒋阳 、朱云霞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
备案号:85533-2021。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保险医疗服务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总体要求、监控系统管理、监控要求、管理效果评价及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机构对医疗服务大数据智能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