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检验检测机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范》由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市质量与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煤及盐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榆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陕西省羊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延安市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 、榆林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西北大学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
主要起草人 雷震 、张耀武 、刘欣 、闫涛 、高延伟 、刘志千 、米林峰 、闫海军 、郝果 、程芳 、杨晓莉 、谢钢 、武苗 、赵景卫 、王蓓蓓 、聂娉舒 、白雲心 、张星 、安少谋 、徐甜甜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40 废物处置和处理设备和装置 |
备案号:84911-2021。
本文件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分类、判别与标识、收 集容器、登记、收集、暂存、内部转运、贮存、处置与应急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检验检测机构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