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由枣庄市司法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枣庄市。
主要起草单位 枣庄市司法局 。
主要起草人 尹晓琳 、穆丹丹 。
备案号:85116-2021。
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实施行政执法的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时,明确记录的内容和方式,同时明确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的存储、使用和管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