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技术规程》由鹤岗市农业农村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鹤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鹤岗市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姜维涛 、刘鹤 、林占军 、刘伟 、王野 、袁金龙 、陈志强 。
备案号:83200-2021。
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的术语、定义、机械耕整地、机械插秧、机械植保和机械收获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鹤岗市全域的水稻生产机械化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