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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由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视光学会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儿童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市人民医院深圳市博士视觉健康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廖素华王幼生汪建涛范勤张玲窦晓燕杨浩江李金瑛成洪波司马晶钟晖罗小玲蔡莉戴珏如严宗辉邓宏伟吕秀芳王蔚詹玉如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73-2021
发布日期
2021-07-15
实施日期
2021-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
A16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3465-2021。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相关的机构,含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眼镜门店、视光中心、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近视防控技术产品生产商及经销商等。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廖素华
王幼生
张玲
窦晓燕
成洪波
司马晶
蔡莉
戴珏如
吕秀芳
王蔚
汪建涛
范勤
杨浩江
李金瑛
钟晖
罗小玲
严宗辉
邓宏伟
詹玉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