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规范》由四川省司法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 、四川省标准化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刘志诚 、孔祥贵 、王祥文 、向军 、曾南南 、郭飞 、邓育红 、周琴 、易晓霞 、朱晓科 、岳立 、周睿熙 、张笑 、覃晓岳 、刘志禄 、何阳平 、廖鸿 、江军 、朱贵宏 、周长维 、周明 、黄川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01.120 标准化总则 |
备案号:82867-2021。
本文件规定了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接受委托的条件、调查评估流程、调查评估结果应用以及保密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开展调查评估工作,其他有关社会组织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