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高速公路激光测量规程》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易菊平 、李升甫 、杨洪 、李艳玲 、张衡 、贾洋 、徐选清 、倪愿 、李红梅 、刘飞 、程多祥 。
93 土木工程 |
93.080 道路工程 |
93.080.01 道路工程综合 |
备案号:82828-2021。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激光扫描移动测量的术语、原则、作业准备、数据采集、数据预处理、产品生产、质量检验等环节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新建及改扩建工程的勘测、设计及信息化环节的激光扫描测量工作,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管理、运营养护环节的激光扫描测量工作及其他类似项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