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气超级站质控质保体系技术规范》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江苏省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 、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霍俊涛 、崔虎雄 、赵倩彪 、秦玮 、田旭东 、张劲松 、段玉森 、梁国平 、秦艳红 、杜嵩山 、唐倩 、徐达 、孙鑫 、魏桢 、王鑫 、吴诗剑 、林燕芬 、张华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40 空气质量 |
| 13.040.20 环境空气 |
备案号:82658-2021。
本文件适用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监测部门及其他社会环境监测机构采用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开展大气颗粒物组分、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和颗粒物垂直分布监测时的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