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大鳞鲃池塘工业化生态养殖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沿海地区农业科学研究所 、建湖县水产技术指导站 。
主要起草人 马晶晶 、成钰 、于鹏 、王金胜 、蒋颖洁 、王凡 、孙星星 、高波 、李红阳 、王凯 、顾淡宁 。
65 农业 |
65.150 捕捞和水产养殖 |
备案号:82194-2021。
本文件界定了大鳞鲃(Barbus capito)池塘工业化养殖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环境要求、放养前准备、鱼苗放养及养成管理等技术。本文件适用于池塘工业化系统大鳞鲃的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