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建筑废弃物在道路工程中应用技术规范 第3部分:工程渣土》由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处。
主要起草单位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东南大学 。
主要起草人 赵建新 、石平府 、赵远军 、殷凤军 、唐永博 、梅健 、徐翔 、王锁 、周云静 、丁运 、张书千 、江舒扬 、金辉 、温学钧 、王利俊 、祁文洋 、王唐斌 、顾民 、范惜辉 、姚圣龙 、张亚梅 、陈春 、濮卫 、张恩生 、刘丽娟 、赵康 、涂圣武 、童祖玲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30 废物 |
13.030.01 废物综合 |
备案号:82232-2021。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渣土资源化利用的技术要求以及在城市道路中应用的设计方法、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安全施工与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