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管理规范》由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成都高新区石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内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江市市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主要起草人 雍莉 、袁悦 、蒋勇 、张坤 、毛素玲 、卿立刚 、郭军 、程羽 、唐永江 、徐梦娇 、邱乐平 、曾亚莉 、刘睿聪 、黄俊 、杜仕华 、李沐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
备案号:81193-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6号 。
本文件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组织架构、人员物资配备、场所管理要求、应急处置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集中隔离场所的管理。其它重大呼吸道传染病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