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运营规范》由南通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南通市民政局 、如皋市民政局 、南通市社会福利院 。
主要起草人 肖四军 、刘荣 、包国祥 、丁小兵 、储呈云 、陶徐华 、仇刘兵 、黄燚 、李妍 。
备案号:82251-2021。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的建设宗旨、建设原则、硬件设施、服务设置、服务队伍、管理运营、实施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之家”的社会组织和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