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办理服务指南(试行)》由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崇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李响 、柳滟滨 、定翔雁 、刘俊 、夏平 、汪亚洲 、陈益三 、李奇函 、周衍江 。
备案号:8061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5号 。
适用于咸宁市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办理、变更、停用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