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规范》由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川万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维忠 、陈国忠 、彭葛飞 、吴璇 、邓璐 、李谨 、陈科丰 、李薇 、黄钢 、邓棹栩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60 法律、行政管理 |
备案号:79702-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基本要求、处置方式及范围、审批权限、处置程序和收益归缴。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及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