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实验用猪 环境及设施》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川横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达硕实验动物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王敬东 、邹弈星 、陈兵 、刘丽达 、刘科亮 、王正武 、钟浩 、郭政宏 、王波 、庄万英 。
65 农业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65.020.30 动物饲养和繁殖 |
备案号:7969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用猪环境及设施条件的设施、工艺布局、环境、饲养条件、废弃物处理、运输和检测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用猪环境及设施条件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