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生态社区评价通用规范》由深圳市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大鹏新区社会经济调查中心 、深圳市品牌建设促进中心 、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杨涛 、吕旺旺 、肖浩 、黎俊峰 、初进校 、廖少锴 、廖若伶 、邓燕瑜 、董文斗 、冯仕泽 、冯俊岭 、孔维峤 、许立杰 、黄祥燕 、杨志花 、仇欢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备案号:80166-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生态社区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