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出口退运货物追溯影响调查流程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慕容灏鼎 、黄孙杰 、何俐娟 、邢军 、李军 、薛海峰 、谢晋雄 、吴志刚 、李萱 、郭云 、张婷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120 质量 |
备案号:80165-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本文件适用于经本地口岸入境的出口退运货物或经异地口岸入境的本地企业生产的出口退运货物的追溯影响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