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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标准《口岸安全事件预警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慕容灏鼎 、邢军 、黄孙杰 、李军 、谢晋雄 、薛海峰 、吴志刚 、郭云 、李萱 、王超 。

目录

标准状态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33-2020
发布日期
2020-12-29
实施日期
2021-02-01
废止日期
2026-07-27
中国标准分类号
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00 事故和灾害控制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
主管部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备案信息

备案号:80164-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3号 。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口岸安全事件预警与处置。

起草单位

起草人

慕容灏鼎
邢军
谢晋雄
薛海峰
李萱
王超
黄孙杰
李军
吴志刚
郭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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