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山西省用水定额第4部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由山西省水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省水资源研究所 、山西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主要起草人 王宏义 、张慧芳 、药权生 、张泽宇 、宋侯杰 、张良 、邓 建平 、任蕊平 、郑伟 、王珍 、张建成 、赵立强 、韩韡 、郝晓燕 、王文晖 、张军凯 、薄智军 、汤寅飞 、亓 雅莉 、支文星 、梁永然 、赵变红 、武举国 、高波 、王刚 、马桂桂 、霍丽峰 、李强 、赵立新 、景智明 、曲 红娟 、耿素红 、李粉婵 、杨士荣 、杜娟娟 、郭文聪 、刘秋丽 、吕振东 、 侯静华 。
备案号:78828-2021。
备案公告: 2021年第1号 。
规定了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用水定额、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