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标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市场化管理规范》由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 杭州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 。
主要起草人 孙敏豪 、齐同军 、张燕 、杨益华 、柳青 、叶浩 、竺小桢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
备案号:77301-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
本《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信息采集市场化管理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规定、信息采集巡查频次和采集对象、信息采集流程和操作要求、检查和评价、采集数据分析和应用。 本《规范》适用于杭州市实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范围内的数字城管信息采集和市场化管理,相关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