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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委员会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环保从业人员职业防护要求
地方标准-黑龙江
推荐性
废止
地方标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环保从业人员职业防护要求》,主管部门为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目录
标准状态
发布
于 2020-12-16
实施
于 2021-01-15
废止
基础信息
标准号
DB23/T 2752—2020
发布日期
2020-12-16
实施日期
2021-01-15
中国标准分类号
Z 00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0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业分类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备案信息
备案号:76973-2020。
备案公告:
2020年第12号
。